【頒布時間】2007-7-3【標題】關于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有關工作的意見【發(fā)文號】鐵運函〔2007〕714號【失效時間】2011-12-24【頒布單位】鐵道部【法規(guī)來源】
注:本法規(guī)2011-12-24已經被id372417法規(guī)廢止
【法規(guī)全文】
關于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有關工作的意見
鐵運函〔2007〕714號
各鐵路局: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1號),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工作,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提出以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一、做好鐵路專用線布局規(guī)劃
1.根據管內經濟產業(yè)布局和貨源情況,按照生產力布局調整、貨運“兩整合、一建設”的基本要求,研究編制局管內汽車集運型(指鐵路專用線的貨物主要是通過汽車集疏運)鐵路專用線的布局規(guī)劃。
2.在大宗貨源富集地區(qū)新建的汽車集運型鐵路專用線,其接軌站間距原則上不小于50公里。
3.新建(包括改擴建,下同)鐵路專用線應盡量集中在戰(zhàn)略裝車點接軌,不準在擬封閉車站或其它不辦理貨運業(yè)務的車站接軌。
4.既有鐵路專用線特別是汽車集運型的鐵路專用線應根據貨運集中化的要求進行整合,實現(xiàn)集中設置。
二、嚴格鐵路專用線接軌技術條件
1.新建鐵路專用線要符合鐵路技術政策、路網規(guī)劃、行業(yè)設計規(guī)范和鐵路運輸安全等要求。
2.新建鐵路專用線原則上不設路企交接場(站),減少中間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加速車輛周轉,提高運輸效率。
3.年運量100萬噸及以上、品類單一的新建鐵路專用線,其裝卸線應設計為貫通式,并具備整列裝卸、整列到發(fā)的技術條件,采用機械化、自動化裝卸機具。
4.嚴格控制在繁忙干線和時速200公里及以上客貨混跑干線上新建鐵路專用線。確需新建的,原則上采用鐵路專用線與正線立交疏解的接軌方案,盡量避免或減少鐵路專用線作業(yè)對正線行車安全和運輸能力的影響。
5.新建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鐵路專用線,必須符合國務院《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鐵道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則》(鐵運〔2006〕79號)、《鐵路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規(guī)定》(鐵運〔2006〕50號)等要求,提供由鐵道部認定的專業(yè)技術機構出具的鐵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安全綜合分析研究報告。
三、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技術協(xié)調工作
1.在鐵路專用線方案審查中,要充分發(fā)揮計劃、貨運、運輸和綜合技術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協(xié)調配合。在向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出具正式審查意見前,局內相關部門應相互溝通,實行
文件會簽制度。
2.新建鐵路專用線項目涉及占用、租用鐵路資產(土地、專業(yè)設備、建筑物、林木等)的,所屬鐵路局應與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就所涉及鐵路資產的地點、性質、數(shù)量、價值及權屬等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協(xié)議后,鐵路專用線項目方可開工建設。
3.鐵路專用線業(yè)主應就鐵路局在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查意見中所提的問題及有關要求給予書面回復意見。
4.新建鐵路專用線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鐵路勘察設計資質,鐵路局不得指定設計單位。
5.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查意見。
關于××(鐵路專用線名稱)在××線××站
與國鐵接軌意見的函
××(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單位名稱):
你單位“關于申請在××線××站新建××(鐵路專用線名稱)的函(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收悉。我局組織專家進行了技術審查。請你單位根據技術審查意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并按照《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1號),按規(guī)定程序向鐵道部申請行政許可。鐵道部行政許可后,方可開展下階段鐵路專用線有關工作。
××鐵路局
日 期
6.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鐵路專用線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
××(鐵路專用線名稱)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
受××(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單位名稱)委托,××(時間),××組織專家對××(設計單位)編制的《××(鐵路專用線名稱)可行性研究》進行了審查。參加審查的有××(參會單位)等單位。經研究,形成如下審查意見:
一、 建設的必要性
二、 鐵路專用線運量(分別按發(fā)到量、品類、貨流方向說明)
三、 鐵路專用線主要技術標準
四、 接軌方案(推薦及比選方案)
五、 運輸組織和鐵路專用線作業(yè)方式
六、 接軌站配套工程內容
七、 接軌站及相關運輸通道能力、運輸組織概況
八、 其它相關技術設備配置的主要原則及內容
九、 工程投資
××
日 期
附件:專家組名單(單位、職務、職稱、簽名、聯(lián)系電話)
二○○七年七月三日
注:本法規(guī)2011-12-24已經被id372417法規(guī)廢止
【法規(guī)全文】
關于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有關工作的意見
鐵道部
關于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有關工作的意見
鐵運函〔2007〕714號
各鐵路局: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1號),進一步做好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工作,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提出以下意見,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一、做好鐵路專用線布局規(guī)劃
1.根據管內經濟產業(yè)布局和貨源情況,按照生產力布局調整、貨運“兩整合、一建設”的基本要求,研究編制局管內汽車集運型(指鐵路專用線的貨物主要是通過汽車集疏運)鐵路專用線的布局規(guī)劃。
2.在大宗貨源富集地區(qū)新建的汽車集運型鐵路專用線,其接軌站間距原則上不小于50公里。
3.新建(包括改擴建,下同)鐵路專用線應盡量集中在戰(zhàn)略裝車點接軌,不準在擬封閉車站或其它不辦理貨運業(yè)務的車站接軌。
4.既有鐵路專用線特別是汽車集運型的鐵路專用線應根據貨運集中化的要求進行整合,實現(xiàn)集中設置。
二、嚴格鐵路專用線接軌技術條件
1.新建鐵路專用線要符合鐵路技術政策、路網規(guī)劃、行業(yè)設計規(guī)范和鐵路運輸安全等要求。
2.新建鐵路專用線原則上不設路企交接場(站),減少中間作業(yè)環(huán)節(jié),加速車輛周轉,提高運輸效率。
3.年運量100萬噸及以上、品類單一的新建鐵路專用線,其裝卸線應設計為貫通式,并具備整列裝卸、整列到發(fā)的技術條件,采用機械化、自動化裝卸機具。
4.嚴格控制在繁忙干線和時速200公里及以上客貨混跑干線上新建鐵路專用線。確需新建的,原則上采用鐵路專用線與正線立交疏解的接軌方案,盡量避免或減少鐵路專用線作業(yè)對正線行車安全和運輸能力的影響。
5.新建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鐵路專用線,必須符合國務院《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鐵道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則》(鐵運〔2006〕79號)、《鐵路危險貨物辦理站辦理規(guī)定》(鐵運〔2006〕50號)等要求,提供由鐵道部認定的專業(yè)技術機構出具的鐵路危險品貨物運輸安全綜合分析研究報告。
三、做好鐵路專用線接軌技術協(xié)調工作
1.在鐵路專用線方案審查中,要充分發(fā)揮計劃、貨運、運輸和綜合技術管理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協(xié)調配合。在向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出具正式審查意見前,局內相關部門應相互溝通,實行
文件會簽制度。
2.新建鐵路專用線項目涉及占用、租用鐵路資產(土地、專業(yè)設備、建筑物、林木等)的,所屬鐵路局應與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就所涉及鐵路資產的地點、性質、數(shù)量、價值及權屬等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協(xié)議后,鐵路專用線項目方可開工建設。
3.鐵路專用線業(yè)主應就鐵路局在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查意見中所提的問題及有關要求給予書面回復意見。
4.新建鐵路專用線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鐵路勘察設計資質,鐵路局不得指定設計單位。
5.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查意見。
關于××(鐵路專用線名稱)在××線××站
與國鐵接軌意見的函
××(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單位名稱):
你單位“關于申請在××線××站新建××(鐵路專用線名稱)的函(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收悉。我局組織專家進行了技術審查。請你單位根據技術審查意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修改,并按照《鐵路專用線與國鐵接軌審批辦法》(鐵道部令第21號),按規(guī)定程序向鐵道部申請行政許可。鐵道部行政許可后,方可開展下階段鐵路專用線有關工作。
××鐵路局
日 期
6.按照以下格式出具鐵路專用線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
××(鐵路專用線名稱)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意見
受××(鐵路專用線業(yè)主單位名稱)委托,××(時間),××組織專家對××(設計單位)編制的《××(鐵路專用線名稱)可行性研究》進行了審查。參加審查的有××(參會單位)等單位。經研究,形成如下審查意見:
一、 建設的必要性
二、 鐵路專用線運量(分別按發(fā)到量、品類、貨流方向說明)
三、 鐵路專用線主要技術標準
四、 接軌方案(推薦及比選方案)
五、 運輸組織和鐵路專用線作業(yè)方式
六、 接軌站配套工程內容
七、 接軌站及相關運輸通道能力、運輸組織概況
八、 其它相關技術設備配置的主要原則及內容
九、 工程投資
××
日 期
附件:專家組名單(單位、職務、職稱、簽名、聯(lián)系電話)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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